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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资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及相关手续指南

作者: 来源: 点击:  时间:10-12-07 10:53:36
 一、办事内容:内资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及相关手续。
 二、办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、商务部令[2004]14号、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》。
 三、申请材料:企业须向恩施市商务局提交下列证件材料一式三份
  1、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》(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http://www.mofcom.gov.cn下载);
  2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  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;
  4、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,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;
  5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(独资经营者),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;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(地区)企业,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;
  6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都要复印)。
所需资料一式三份,所有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注明“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”。
 四、办理程序:
 (一)恩施市商务局填表备案,地址:恩施市航空大道173号;
 (二)恩施州商务局核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备案登记表)办理备案登记,地址:恩施市清江东路9号。
 五、相关手续办理
  (一)凭《备案登记表》办理工商、税务登记变更及刻章在原办理工商、税务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变更。
刻章:刻企业中英文对照章、报关专用章、企业法人印章。
 (二)办理核销员证明
   1、办理机关:恩施州外汇管理局(地址:恩施市机场路中国人民银行8楼);
   2、提交材料:企业应提交以下证件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;
  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;
  (2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》正本;
  (3)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;
  (4)《税务登记证明》副本(国税);
  (5)企业法人身份证;
  (6)核销员信息(身份证复印件、学历、电话等);
  (7)《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明》(宜昌海关办理后补交)。
 (三)办理《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》
    1、办理机关:宜昌海关(地址:宜昌市东山开发区);
    2、提交材料:企业应提交以下证件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;
 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;
 (2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》正本;
 (3)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;
 (4)《税务登记证明》副本(国税);
 (5)《银行开户许可证》;
 (6)公司章程;
 (7)《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》、《报关单位管理人员开发部登记表》、《海关企业管理业务操作审批单》、《报关单位报关专用章印模备案表》(附后);
 (8)其他与注册有关的文件资料(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,外商投资企业提供验资报告);
 (9)年度审计报告。
 (10)经营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。
(四)办理自理报检登记注册证明
     1、办理机关:恩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(筹备处)地址:恩施市清江东路9号
     2、提交材料:企业须提交下列证件的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;
   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;
   (2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》正本;
   (3)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;
   (4)《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》;
   (5)《银行开户证明》。
(五)“中国电子口岸入网”办理(详细操作流程在武汉海关(地址:汉口沿江大道95号)领取“企业办理‘中国电子口岸’入网手续操作流程”)
     1、提交材料:企业须提交下列证件的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
   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》正本;
   (2)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;
   (3)《税务登记证明》副本(国税);
   (4)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;
   (5)《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明》;
   (6)州外汇管理局开的“核销员备案证明”;
     2、操作流程
    (1)领取资料,填表
      企业到武汉海关录入大厅“电子口岸”窗口领取《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》和相关流程;按要求填表,加盖公章并经法人签字确认。
   (2)录入打印回执,在“中国电子口岸”窗口办理企业资料录入手续,领取《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资格审查登记表》。
   (3)资格审查
      ①到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》审核;地址:武昌区法院旁边
      ②到湖北省工商局进行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审核;
      ③到湖北省国税局进行《税务登记证明》审核;(若是委托办理,须提交盖有委托双方公章的委托书原件);
      ④电子口岸子制卡及海关授权:到武汉海关制作企业法人IC卡和操作员IC卡办理海关资格审查和授权手续。
  (4)审核授权
     ①)到省外汇管理局对“核销备案证明”进行审核;
     ②到省商务厅进行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审核,提交所有材料。
  (5)电信上网:到中国电信指定营业处,购买“951999”上网卡或在中国电子口岸
    网站http://www.chinaport.gov.cn上购买。
  (六)开设外汇账户
     1、办理机关:恩施州外汇管理局
     2、提交材料:企业须提交下列证件正本及复印件
     (1)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;
     (2)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;
     (3)《税务登记证明》副本(国税);
     (4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》正本;
     (5)《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》;
     (6)企业关于开设外汇账户的申请。
 (七)办理“出口退税认定手续”:备案登记后30日内持有关资料,填写《出口货物退(免)税认定表》,到州国税局办理出口货物退(免)税认定手续。
  六、其他
    1、企业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,应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、《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明》的复印件各一份交恩施市商务局备案。
    2、办理相关手续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,建议办理时带好企业公章、中英文对照章、报关专用章及华人代表私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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